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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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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优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饲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人气指数:

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已经基本完成《泉州市优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饲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二次公示如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泉州市优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800万元,租赁泉州荣祺食品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霞溪村田当180号的闲置厂房及办公楼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从事猪饲料生产加工,租赁面积4822m2,聘用职工15人,年工作时间320天,每天工作8小时,年生产饲料5万吨,其中年产浓缩饲料3万吨、预混饲料2万吨。

二、工程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对城东污水处理厂的影响;生产过程粉尘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配套设施运行时的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若处置不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其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其中NH3-N指标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B 等级标准“45mg/L”),能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废水排放对城东污水处理厂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项目拟在各产尘点配置脉冲除尘器,粉尘废气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建议企业生产车间加强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逸散。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粉尘废气经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设备布置,采取减震等方法降低噪声强度;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与维护。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筛分杂质应实施分类存放,使用加盖垃圾桶实现垃圾存放封闭化,同时做到日产日清,由环卫工人及时送至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磁选杂质由外单位回收利用;除尘器收集的收尘灰回用于生产。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厂区以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评报告表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选址与洛江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在采取本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后,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废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区域环境质量可达功能区要求。在采取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与对策,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生产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 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补充信息或报告表全本,可以以电话、传真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也可以登录本公示网站下载。

(2)公众查阅报告表全本信息期限: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

六、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优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959885389

环评单位: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95-22660256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询对象

主要征求周边地区的民众的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环境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

 

附件:优扬生物饲料生产项目环评公示版

 

泉州市优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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